**市高铁**及其周边区域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(三峡畜牧产业园等中压支线工程)施工第3次澄清修改公告
**市高铁**及其周边区域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(三峡畜牧产业园等中压支线工程)施工第3次澄清修改公告
各潜在投标人:
根据**市高铁**及其周边区域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(三峡畜牧产业园等中压支线工程)施工(标段编号:****点击查看)招标文件相关规定,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,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:
1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条款2.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修改为:
“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: 按照《**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担保。
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: 是。
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:按照《**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担保。”
2、增加关于发包人提供的支付保函的特别约定;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条款 10.4 变更估价 10.4.1 款内容,详见答疑澄清文件。
3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变更为:2026年11月18日09时00分。
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,以澄清公告为准。
招 标 人:****点击查看
地 址:**市**区东艳路 41号
邮 编:443000
联 系 人:唐成
电 话:0717-****点击查看070
招标代理机构:****点击查看
地 址:**市**区迎新路499****点击查看中心1、2、3栋N单元13层1310房
邮 编:410000
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:黄志祥
电 话:135****点击查看9850
日期:2026年11月0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