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开遴选高明区“双百双千”新农人培育项目“农业匠人”培训承办机构的公告

关于公开遴选高明区“双百双千”新农人培育项目“农业匠人”培训承办机构的公告

发布于 2026-10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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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高明区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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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点击查看省委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”和市委、区委关于推进乡村全面**的决策部署,紧扣**区“五好两宜”和美乡村建设目标,聚焦培养一批懂农业、爱农村、爱农民的乡村人才队伍,区农业农村局开展**区“双百双千”新农人培育项目“农业匠人”培训,拟公开遴选承办机构,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:

一、目标任务

立足**区乡村实际,聚焦产业发展,围绕新农人板块开展精准培训,培育农业匠人1000人以上。一是开办基础班,面向各镇(街道)村居培训各类农业从业人员不少于800人,全面提高农业法律法规、理论知识、实践技术、行业导向等综合本领,夯实基层治理能力;二是开办六个专班:种植专班、水产专班、畜牧专班、茶叶专班、花卉专班、无人机专班,培育专业技术人才,激发内生动力,提升农业产能效益,计划每个专班培训40人,合计240人,每班为期3天。培训于2027年2月底前完成。

二、资**排

根据《****点击查看财政局 ****点击查看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〈****点击查看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明财行〔2018〕23号)要求,六个专班按照550元/人/天培训标准执行(师资费另计),基础班参照标准按130元/人/半天执行。费用以实际参训人数结算,在2026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(“五好两宜”和美乡村试点试验)中解决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申请承办培训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已入选市级或以上部门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。

(二)拥有稳定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,具备培训必需的教学、实践、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。

(三)拥有专职培训管理人员。

(四)能积极配合我区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,严格按照**区“双百双千”新农人培育项目要求开展有关培训。

(五)拥有丰富的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经验业绩。

(六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(一)自主申报。符合条****点击查看农技中心提交附件1《申报书》,提供各项证明材料,于11月5****点击查看中心。(以收到时间为准)

邮寄地址:**市**区荷城街道万成路开成街23****点击查看中心;联系人:谢先生,0757-****点击查看0550/136****点击查看1061。

(二)组织评审。举办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机构的资质条件等进行审核,按照评分标准(附件2)进行评分,11月9日前确认拟承办机构。

(三)会议研究。评审结果报举办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议,确定承办机构名单。

(四)公开结果。确定的项目承办****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
(五)签订合同。结果公开10个工作日内,签订项目合同书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申报单位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相关****点击查看农技中心,逾期视为无效申报(以实际签收资料日期为准,不以寄出时间为准)。


附件:1.**区“双百双千”新农人培育项目“农业匠人”培训申报书

2.**区“双百双千”新农人培育项目“农业匠人”培训承办机构遴选评分表

****点击查看

2026年10月30日


附件(2)
附件2:高明区“双百双千”新农人培育项目“农业匠人”培训承办机构遴选评分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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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高明区“双百双千”新农人培育项目“农业匠人”培训申报书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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